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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摆在那里,便先输了一截了。若是旁人这么说也就罢了,可明明自己也是丫鬟出身,说这些就忒没意思了。眼见着两人要吵起来,众人连忙和稀泥打圆场。南云回来时,见着的就是这么一副不尴不尬的情形,她也没多问,将东西放下后,到一旁去取水净手。晓燕见她神情淡淡的,看不出喜色,便觉着事情没成,主动开口道:“南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有事绊住了,耽搁了些时辰。”南云扯过帕子来擦了擦手,又道,“还有什么活没干完的,都交给我吧。”在小厨房这边,没什么人敢支使她去干活,但南云并不会趁机偷懒,一闲下来就会自己找活干,或者跟着旁人学东西。见南云如此,方才还在背后议论她的人都有些不大自在,连连摆手。晓燕将那茶盅翻开来看了眼:“王爷往日是最爱这鱼汤的,怎么今日只尝了几口?”“大抵是因着有事要出府吧,我也不大清楚。”南云挽了衣袖,要去帮忙揉面。“那他……”见晓燕还要再问,晓玉不耐烦道:“王爷如何,跟咱们又有什么干系?你若是这么记挂,下次求了柳婶,让你去送汤算了。”南云说话总是留三分,哪怕是不耐了,也不会这么直白,她却是不讲究那么多的。而且前一刻还在背后说人,如今又换了脸,她也实在看不上这种人。晓燕变了脸色,片刻后冷笑了声:“我倒是想呢,可争不过旁人啊。”南云揉着面,只当没听出来这话是针对自己。她这是自小磨出来的脾气,这些年来都很少动怒,更不爱跟人扯皮争辩,毕竟吵赢了也没什么好处,浪费口舌。少时好友嫌她性子软时,南云便声称自己是“四两拨千斤,不变应万变”。横竖她自己看得开,不往心里去,反倒是那些挑事的,一拳打进棉花里,每每气得不行。及至晚间吃过饭,南云绕着院子外散步消食,晓玉恰遇上她,便随口提及了白日里的事:“晓燕就那么个样子,说话夹枪带棒的,你别同她一般见识,更犯不着生气。说白了,她也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这话直白得很,南云忍俊不禁:“我知道,多谢。”晓玉同她一道走着,想了想,又问道:“你到正院去的时候,见着晚宁了吗?”“见着了。”“她跟晓燕是一个路子,只不过她是贤妃娘娘的人,所以更有底气些。”晓玉闲得无趣,便同南云聊了起来,“但这么久了,王爷也没碰过她,更没提过什么名分的事。也正因此,她愈发严防死守,生怕有旁人越过她去。”南云想了想白日里的情形,笑了声:“的确是严防死守。”“但你若真打王爷的主意,那就绕不开她去。”晓玉来了兴致,好奇道,“你今日见着王爷了吧,觉着如何?”晓玉与自家青梅竹马的表兄有约,等到了再过几年攒够了银钱,便要出府成亲去的,所以她对宁王这个主子并没什么想法。加之又对南云颇有好感,便凑热闹似的,忍不住多问了些。南云知道晓玉并无恶意,便如实道:“很好。”经过白日的种种,她现在对宁王的印象的确很好——相貌好,性情好,最难得的是那满藏书阁的珍品,着实让她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