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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在一起再正常不过,却越想越觉得失落。罢了,他甩甩头,右手握成拳头,轻轻在额头上磕了两下,自语道:“想这些做什么。”日子走上正轨。柯劲工作室的事不多,迟玉在媒体行业中忙惯了,拍了几次后,就开始受不了那种清闲,但又不想再做费脑子的工作,于是在盛熙广场一家咖啡书店里找了份工作,拿店员和模特两份工资。比起采访写稿策划线下活动,整理图书简直太轻松了,工作时间也不长,从来不加班,店里没什么客人时,迟玉要么拿本书自己看,要么去吧台学拉花。他那双手是拿过狙击枪的手,稳得吓人,几下就将拉花师傅的绝活学了去,引来一阵惊叹。但书店有书店的规矩,他无意当那个破坏规矩的人,从不给客人拉花,免得惹同事不快,多数时候一个人待着,下班后也从不参加集体娱乐。生活好似终于平静下来。中午,柯劲打来电话,说KIME过生,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他挺喜欢KIME,一口应下,问KIME喜欢什么礼物,柯劲笑:“这样吧,一会儿我来接你,陪你一起去挑礼物。”下午5点,换班的时间到了,迟玉在员工间换了衣服,出门前看到柯劲5分钟前发来的微信:“哥,我到了。在书店门口等你。”他笑了笑,推门朝约好的地方走去,行至一半,脚步却停了下来。柯劲站在门口。而柯劲旁边的人,竟是荀慕生。两人隔着几步远,正说着话。迟玉脑子嗡然一响,右手扶在畅销书展台上。突然,荀慕生看了过来,柯劲也看了过来。“哥。”柯劲一挥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作者有话说上一章有些朋友猜错了,冉宿的出现不是为了搞事情,是让荀慕生明白一个道理——对于迟玉,他找不到替身。第51章自打迟玉在咖啡书店当起了店员,荀慕生就成了盛熙广场的常客。那书店大小适中,装潢别具一格,卖书,也卖工艺品,还有个饮品消费专区,走的是森系小资路线。配合书店的整体风格,店员们的着装也很有味道,无论男女都是宽松的棉麻长袖薄上衣加九分广脚裤,做事时胸前系上围裙,看上去舒适又凉爽。迟玉个子高,腿尤其长,肩背总是挺得直直的,这套工作装穿在身上,比其他人高挑精神许多——当然,这也可能只是荀慕生戴着有色眼镜的主观看法。他喜欢看迟玉穿成这样。以前在仲灿传媒时,天气再热,迟玉也得穿着衬衣西裤或是深色T恤去上班。迟玉没有车,又时常需要出外勤,乘地铁时还好,若是挤公交,几站下来,衬衣T恤难免被汗弄湿。夏天穿衬衣最不舒服,荀慕生深有体会。如果能穿着宽松轻薄的棉麻衣裤去开会谈生意签合同,他也想这么干。如今迟玉不用穿着衬衣满城奔波了,书店冷气充足,人在里面待着几乎不会出汗,店里事情也不多,就算是在高高的书架旁爬上爬下,也最多弄脏围裙,绝不至于裹一身汗。迟玉入职不久,被领班安排在店门附近的畅销展台。书店在一楼,临着中庭,位置绝佳,斜上方是一家高端甜品店,荀慕生就在那儿看迟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