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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2页)
>又一轮过山车后,某只把跑路的猎物叼回了窝,放在地上幽幽地盯着看。时维摸了摸自己的后领,突然庆幸这件李忱斯挑给他的衣服。什么材料他没记住,但能扛得住对方叼着跑的,至少够结实。摸完他重新看向罪魁祸首,对方晃了晃脑袋,尾巴在身后扫着地面。扬起一堆尘土。以他作为铲屎官的经验,作为猫的李忱斯,这会儿大概不算高兴。至于原因,是个人都能想到。时维沉默,在大猫的瞪视下仿佛老僧入定。眼看着那条毛茸茸的黑尾巴,几乎要把后面那片土给扫秃了。青年才终于站起来,往前了两步。抱住黑猫的前肢,用力顺了顺毛。如果猫再小点儿,他大概会摸别的地方,比如下巴或者脊背。然而以他们此时的体型,这个动作的难度略大。只好将就了。“我没想跑的,喵喵。”回忆着八百年前,自己是怎么哄闹别扭的卡卡西,时维毫不犹豫地丢光了节cao,“就是想去洗个澡。”已经三天了,如果他还不能确定,眼前这只到底是不是李忱斯,那他简直白铲了十年屎。虽然人……猫是他的那只,却显然出了点儿问题。简单地说,李忱斯把智商和记忆一起丢掉了。除了外形变成了纯种的黑猫,体型超大的那种,他的行为举止也变得和猫一模一样。作为猫的李忱斯,有动物的本能和强大的力量,能够对时维的话做出反应。却不是“李忱斯”会有的回应,甚至时维和他说话时,能感觉到他基本能理解自己的意思。然而完全不会听从,只剩下自娱自乐的本能。连当年卡卡西那种程度的配合都没有,就像是变成了一只和自己毫无关系、素未谋面的猫。可要说“毫无关系”,又不完全是。时维很清楚,李忱斯是绝对的利己主义。不能引起他兴趣的,或者说没法带来“乐子”的人事物,他绝对看都不看一眼。所以,要么他的本能还记得自己,要么时维的身上……有什么吸引了对方的东西。就像十四岁那年,在马路边遇到那只白猫,然后被对方当街碰瓷。会是巧合吗?时维不相信。他相信李忱斯对自己有感情,无论最初是否别有所图,或者算不算日久生情。也许那不是地球人定义中的爱,就像他那句耍流氓一样的告白——“你让我发情”。但意识形态的东西由物质决定,而他们从诞生之初,就不是同一个星球的物种。甚至,不在同一个宇宙。所以,纠结这到底算是走肾还是走心什么的,除非他闲的蛋疼。在铺平的石面上升起一捧火,切好的rou块架上简易的支架。大猫在他身边窝着,吧唧吧唧嚼着新鲜的鱼rou。也许李忱斯是预感到了什么,在他给时维的这套衣服里,有简易的生活工具。其中包括生火器,省了他不少功夫。烤熟的鱼rou发出鲜美的焦香,大猫的鼻子动了动,眼睛里透漏出渴望。青年看了看猫的大小,又看了看鱼的体积,冲它摊了摊手。下一秒,他眼前一空。“喵~~~”随着嗲到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叫声,小小一团落在他盘起的腿间。时维一时没反应过来,只看着毛绒绒的黑团子爬上他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