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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老师要交作业,就把书包往抽屉里一塞,向他伸手,大咧咧地说:“穆恬,把你作业给我抄抄。”考试就更容易了,我和他学号挨着,前后桌,反正我看不懂题,就直接向后拐一拐肘子,“穆恬,写完了卷子给我抄。”他是我家佣人,我就给他安排最重的活,最好是能让他累得喘不过气来的活。我绝对不会承认,我会偷偷看他干活时,满身是汗,衬衫紧紧贴在身上,露出肌理线条的样子。他脑子聪明,又勤恳用功,果然考上了很远很远的一所名牌大学。起初我不以为意,心想这么一个碍眼的男人,终于滚出我的视线之外了,我该当仰天大笑三声才是。这之后,我一年也没有见过他。他一次也没有和我联络过。我才惊觉,原来我那么喜欢欺负他,不是因为我嫉妒他,蔑视他的家世,瞧不起他比女孩子还漂亮的长相。而是因为我想引起他的注意。我喜欢他。我第一次求我爸,也是这个时候。我和我爸一点也不亲,他生我,却没养我,我想他的脑袋里只有物质,我从小到大除了每月给我寄来花也花不完的生活费之外,连个他们为我挑的玩具也没有。这一次我去求我爸,动用权力把我送到穆恬的大学里去。而且是同班。其实我这个人真是没有自知自明,穆恬那么讨厌我,我还以为他看到我,肯定会有惊喜。我还隐隐期待着。不过我看到他脸色刷地惨白,毫无血色的表情,我觉得是惊吓还差不多。我赵明泽,自诩做事从不后悔,这时候却终于不禁后悔了。我终于忍不住开始反思,我以前是不是做得过了,是不是伤害了他?我还能不能,让他忘记那些过去。进而爱上我?第6章穆恬从小就脑子聪明,大学的时候,果然就开始发挥他的优势和长处了。成绩优异,校辩论赛总能见到他的身影,学生会里的功臣,导师眼中的苗子,大学里的风云人物。头脑聪明,气质儒雅,总是一尘不染的样子,相貌俊俏却决不显得女气。穆恬虽然体格并不健硕,但却是运动会上长跑短跑的冠军,篮球场上的佼佼者,因此肌rou非常结实有力,显得十分可靠。那也是我头一次才发现,我给穆恬叠加的体力活,本意是想压榨他的体力,不想却练出了他结实的体格。又正因如此,这所大学里爱慕他的人还真不少,男女皆有。你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会看出还有男人喜欢上他。自从我承认我是个同性恋之后,对于他的事,我想我观察得比他自己还仔细。这小子这一年果然过得顺风顺水,只怕果真早就把我忘了吧。好在我赵明泽生来就不知道“退缩”两个字怎么写。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大学有一个好处,就是谁来上课,旁听,还是逃课,无所谓。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这话说的就是我这种学生。而且想坐哪就坐哪,谁也管不着。早就跟老师打好了招呼,这大学让我混过去得了文凭,就算了事。于是我顺顺当当走了进去,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