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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但对周围还是有些迷糊,对周围的情况还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已经确定了一件事儿——我现在是在大学时的初恋张舒手里。别问我一棵种子怎么就能认出人来的——我有特殊的认人技能。先不说这人是我刚刚接受了同志倾向的初恋情人,就张舒那低沉舒缓的嗓音的辨识度就非常高。咳,其实,张舒很好看。在我八年前的记忆里,张舒的五官不精致但是看着很让人舒服。遥想当年大二他就已经一米八一了,现在应该也一米八二了。别说为什么就是一米八二,我都只是一米八二而已,怎么能够他就突破了一米八二?那我这个主动方不是很没面子?所以,张舒最多就一米八二!反正我现在才刚刚发了个小芽,都还没有冒头出土呢,看不到,目测不出来。他在我心里在我眼里就是一米八二和我齐平。我很喜欢他,即使我们早就分手了,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我欣赏他的一切,他总是能让我惊喜。不过,现在他的“完美”形象开始破灭了,我现在开始有些嫌弃他——我很怀疑这个初恋是不是不会养花——他直接挖了个坑就把我扔进来然后一把泥土就把我给埋住了,差点没把我闷死在黑乎乎的泥土里,完全没有了当初我们在一起时候的体贴细心。啊?为什么要求他对一棵含羞草的种子体贴细心?因为我是罕见的雄性含羞草种子呀。这么稀罕的品种都不该拿出恋人般的体贴细心来照看的吗?而且他居然没发现我现在是珍稀物种,他的眼力劲儿肯定变差了。他把我丢在这里都三天了,除了头一天给我浇过水,就没有再给我浇灌过生命的源泉了。呃,虽说我也没有感觉到渴,可是,那也是得益于这阳台每天早晨都有露水滴落在我的花盆里。我总感觉养在张舒手里,迟早会被渴死在花盆。我深深地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忧着。两天之后的早上,我发芽了,从土里冒出来,重见光明了。再一次感觉到晨光的照耀,我深深地感动了。多久没有迎着晨光伸个懒腰深呼吸了?呃,反正就是上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早起过了,十年有了。少年不知勤学早,化作含羞草方恨晚。唉~早晨,阳光,新鲜的空气,润泽的雾水,还有初恋,美好的一天。终于是可以看清张舒现在的模样了。五官彻底长开,体型挺拔,嗯,更俊了。比划了几下,我还是觉得他和我是一个高度,和我还是人那会儿是一个高度。对,他就是一米八二。要说张舒还是以前那个性子,话不多说。不对,这话说得好像他一个人有自言自语的习惯一样。这不多话的结论主要是从他的生活作息中观察出来的——屋子里大多数时候都是静悄悄的,电视机也不经常打开,只有偶尔的舒缓的轻音乐。更多时候整个屋子是静悄悄的,令人心绪安宁的安静。他的人际交往简单,同一屋檐下六天了,我都没有听过其他人的声音,基本每天在他还在家里的时候会接到三两个电话,他一副正经模样,该是工作上的电话。而且他的生活作息都很规律,早六点半起,八点出门,晚归也不会超过九点半。虽然是老年人一样的生活作息,但是这也说明他没有乱搞胡来的。和我谈恋爱那会儿一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