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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像猫尾的逗弄,我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颤动了一下,就像那晚在浴室门口发生的一样。我双手环抱,锢紧了他的身体。可那分明就是无用功,因为他并没有推开我。我又闹了他一阵,心里有点得意,“你推我啊,你怎么不推了?!”他依旧抿着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不过我不怕,因为我现在不那么生气了,而他要怎么处置我,我也不在乎。他看着我的眼睛,不答话,过了一阵,才摸摸我的嘴巴,声音很轻:“宝宝,还生气吗?”第40章第40章【情书】从乐观角度来看,你喜欢的人,同时也被很多其他人所喜欢,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因为这说明你的眼光不错。但这事放在林泊宇身上,我就觉得受不了。自己媳妇儿,天天被别人窥伺,这能舒服得了么?最离谱的是,拿给林泊宇的情书甚至出现在了我的宿舍……要说这事还得怪陈胖子,这位著名的妇女之友,自从那天在宿舍见着林泊宇并说了几句话,简直就成了林泊宇粉丝团代理人了。见着个姑娘就臭贫,为拉近乎就报林泊宇大名,被他忽悠个几回,个别单纯姑娘就真信了他的话,甚至把他当成了知心人,交托出了照片或书信。那些照片,是到不了林泊宇手里的:盘儿靓的,陈胖子留下自用;不太理想的,直接处理废品——用他的话讲,“我都看不上眼,就不用劳烦林大美人亲自过目了吧”。至于信件,陈胖子为了显示良心未丧,统统甩给我,让我去交给林泊宇。我会干这事吗?看心情。高兴的时候也许会。【热心】“啊,再看这段,‘拐角处的那一抹白,像光一样刺开了我的眼,还有我的心。以至于之后的每一天,我都要去守望一下,盼着那身影再次莅临……’啧啧啧,真他妈让人四肢发麻!”我躺在沙发上,一边念,一边咂舌,捏着那张写满娟秀小字的信纸,忍不住浑身打冷颤。此时,那个在信中被深情描述的男人,正在厨房与餐厅之间进进出出,忙着给我做晚饭。“快去洗手,准备吃饭。”林泊宇在餐厅喊了一声,面都没现。我忙着挑拣下一封信件,没工夫理他。“啊啊啊,这个好玩,你听着啊——”我觉得我的声音都兴奋起来了,可还没正式开腔,就被林泊宇拎着耳朵从沙发上拽了起来。“要让人叫几遍?吃个饭也这么费劲。”他挺不耐烦的,我好想说只有一遍而已啊,可看他那样子,我又把话吞了回去。我刚一落座,他就开始数落:“你没事好做了吧?一天到晚的,瞎念叨什么。”“情书啊。”我理所应当地接过他递来的热汤,顺便还给他一个白眼,“我这是再帮你物色人选呢,好心当成驴肝肺。”林泊宇笑了一声:“呵,我都不知道原来铭铭这么热心啊。别cao心了,有人比你更热心。”“哼。”我懒得搭腔,埋头吃饭,还得不时防备林泊宇趁我不注意往我碗里瞎放难吃的青菜。【来真的】我怎么能想到林泊宇说的都是真的。一大早,刺耳的电话铃就像魔音一样响彻了整间卧室。这座机很少有人打,因为知道号码的人不过有限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