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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1/2页)
背着她和王氏勾结,偷拿她的嫁妆,这一件件一桩桩都足够她死一万次了!“走吧。”萧知收回视线,语气平平的开了口。有些人。不值得去同情。“是。”库房和王氏的院落并不算远,她转过一条小道又拐了一个弯也就到了,可还没走进院落,她就看见不远处的小道上也走来一人,正是陆承策——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呀~啾啾啾。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zr李子1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西弗西弗5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47章陆承策。他今日大概是赋闲在家,倒是也没再穿那一身飞鱼服。改穿的是一身黑色长衫,那长衫只在袖子和衣襟处用金银双线绣了几团祥云,除了布料质地精良之外,这身长衫毫无特色,可萧知在看到这身衣裳的时候,心还是狠狠地抽了一下,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这身长衫是出自她的手。她从小就不爱做女红。母妃也不愿拘束她,就连成婚的时候,她也只是浑水摸鱼做了几双针线蹩脚的袜子。这身长衫还是去年五月的时候,她亲自做的,做了足足一个月,把她那双手都给熬出了不少血泡,那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做一件像样的衣服,为得就是在陆承策的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她希望陆承策能穿上她亲自做的衣裳。希望陆承策能够天天开心。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妻子,她从小就任性惯了,即便为人妻也是个骄纵的,她爱吃醋爱撒娇,她不喜欢其他女的靠近她的丈夫,她的夫君从头至尾都只能是她一个人的。可她喜欢陆承策啊,从小到大的那一份喜欢,干干净净的,一点瑕疵都不沾,所以她愿意为了陆承策洗手做羹汤,愿意为了她即便冒着血泡,也想给他做一件衣裳,哄他开心。她记得小时候,她最爱跟在陆承策的身后,提着裙子亦步亦趋的,喊他“陆家哥哥”。他要是停下步子转过身。她就伸开双臂看着他,一点都不害臊的,让他抱。再长大些她懂事了,知道男女有别了。母妃和她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赖着陆承策了,她却不管,照旧喜欢跟在陆承策的后面。她平日里是最不喜欢打扮的了,总觉得胭脂水粉惹人难受,可每回陆承策来府里,她都会穿着最鲜艳的石榴裙,梳着最好看的发髻,然后跑到陆承策的面前。那个时候,她已经不喊他“陆家哥哥”了,而是和她的兄长一样,喊他“无咎”。她喜欢偷偷牵着陆承策的袖子,喜欢他那张冷冰冰的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喜欢逗他笑,还喜欢问他“陆无咎,你什么时候娶我呀?”再后来。陆承策果然娶了她。十里红妆铺满长街,而他穿着一身大红婚服,骑着马来到她的家。她记得那天的盛况,永安王府和长兴侯府结为亲家,京城里最尊贵的郡主嫁给了最出色的少年,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一桩婚姻啊。她高兴,紧张,坐在大红花轿的时候,一晃一晃的,就跟她的心一样,有着对未来生活的惶恐和担忧,但更多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