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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你喜欢?”谢长临对麻烦事向来秉承着快刀斩乱麻的作风,倘若不是苏忏要下楼来看一眼,他根本懒得再管。但谢长临的原则和习惯显然在苏忏的面前不堪一击,别说坚持,怕是连底限都不见得有,默默在心里记下“他喜欢丝竹”,并认真考虑着将自己寝宫里那排百十来座的编钟一股脑的搬去苏忏的住处。人世间有风,兴许夜深人静时,会有沉闷而零碎的声响伴随入梦。“我其实……”苏忏话还没说完,谢长临便豪气的把手一挥,“买下了!”“……”穷酸道士的人生应当具有趋钱性,这没头没脑且自说自话的一界之主瞬间可爱了起来。谢长临一句话,洛明便从衣袋里掏出个巴掌大的小荷包,看起来只够装一两银子,结果这一掏足足掏了有半柱香的时间,堆放起来的财宝别说个小小的“尺八”,就算买下整个摊子也绰绰有余。酒店老板瞬间悔青了肠子,不知道现在搬空酒窖,这位有钱的大爷还肯要不?“先生还喜欢些什么?”谢长临又问,“难得来鬼市一趟,若空手回去岂不遗憾。”“主人喜欢杏脯,桂花糕,皇帝叔叔还有这种各样稀少的法器。”瑶光卖得既快又准毫不犹豫。小娃娃眨着眼睛冲苏忏和玉衡笑,“瑶光最喜欢大哥和主人!”“……”竟然一时骂不出口。苏忏苦笑着伸出手,在瑶光的鼻尖上刮了一下,那孩子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抓住苏忏的指头蹭了蹭。在谢长临的心里一直有个人,他很少提起,便连洛明也只是一知半解。洪荒开蒙时,那人穿一身蓝白相间的宽大鹤氅,涉江而上,手中拎着一盏萤火幽幽的引路灯,清风为伴,山水在侧,那双桃花眼总是悄悄咪咪的含着笑,偶尔便也来嘲弄千年前尚年幼的自己。谢长临曾暗暗立过誓,终有一天,他要捏着那人的面皮,郑重说一句“三百岁已经不是孩子了”,并将他扛回去,身体力行的证明这件事。然天道无常,那人竟浪迹着浪迹着陡然没了痕迹。谢长临曾经气的想将天地倾倒过来,逼所谓天道还给他一个活生生的人,后来便又气自己没出息,挂念个不声不响的混账东西。这般相思,在几千年的岁月里让谢长临精疲力尽,再见时,恨不得将世间珍宝连同自己一并奉上,哪还顾得上置气。谢长临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因瑶光坐在自己的头上抓着苏忏的手指,他指尖清净的味道便顺着呼吸安抚了谢长临躁动的心绪。因这模样与神态已经镌刻在了谢长临的骨血中,所以即便洛明学艺不精,那幅画简略的好像两笔抹成,他仍是察觉到了某种强烈的熟悉感。此间只此一人,不做他想。“前辈……前辈……”苏忏见两次喊不动他,只好用手在谢长临的眼前过了一下,这次谢长临倒是反应迅速,将苏忏的手牢牢抓住了。从掌心里透出一种执著,苏忏挣扎了两下,硬是没能脱开,还是谢长临自己先回过神来松开了他,轻轻道了声,“抱歉”。谢长临长了一张不会道歉的脸,赫然说出这种话来,苏忏忙摇了摇头,“前辈不用如此……再有两刻间就要闭市了,我们还是不要耽搁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