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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筠”字,这会儿正被造它的人拿在手里,用宛如亲吻一样的姿态……喝茶。“放下我的杯子。”沈筠终于忍不住开口。“这是我的杯子。去年我拿错了,这个有‘筠’字的是我的,”怀霜指指自己的酒杯,“那只才是你的。”“我的?”沈筠依言拿过来,闻见里面令人醺然的酒气。浅碧的一层酒液下,“霜”字写得骨rou匀停,极见风神,就如同对面的人。那人还不知道自己被比作了一个墨字,端着茶还在笑:“既是你的杯子,不喝一口么?”为什么不喝酒,师父说饮酒误事,多饮伤身,且……酒能乱/性。只可惜他老人家西去之后,这又乖又漂亮武功又好一向让他满意的“好徒儿”被别人拐着犯了忌,每月,都是要乱上那么几次的。他们一般喝青梅酒,浅碧的颜色,清冽微酸的味道,如同头顶阳光身边春色,美好得让人欲罢不能。只有每年端午的时候喝红梅酒,酒里有紫苏还有西域来的葡桃,那颜色看一眼便让人醉了,衬着雪白的粽子和赤/裸在外面的肌肤,更是说不出的好看。端午是他们相遇的日子。熟悉了之后,沈筠才知道,原来人前无比优雅的怀霜公子,本性竟是这般恶劣……比如明知他自幼夜盲,入夜却不肯点灯,明知他在黑暗中更加敏感,却……那时少年的剑客意气风发,江湖虽险,看在他眼里也有着无数不同的色彩,那时满身伤痛的归来时,总有一个人替他剥去染血的衣衫,那时他的眼睛虽然不好,却很美很清澈,总有人满怀温柔地吻上去。那时他们都还年轻。传说怀霜一生只有一个朋友,那朋友的眼睛很漂亮,佩剑的名字叫做寒塘一抹烟。遇到怀霜的时候他初出江湖,十六岁的少年像手中的寒塘一样,腰杆挺直,如同刚出鞘的剑,眼睛里满是亮晶晶的神采,好看极了。爱上怀霜的时候他是成名极快却只有一年江湖经验的新进大侠,没了师门的管束,他很快丢弃了从小的好习惯,不只喝了酒,还做了很多以前想都想不到的事。那时他的腰依然如剑,却总有一双手在暗夜里将这柄本该冷冰冰的剑摩挲出不同寻常的热度。离开怀霜的时候……他再也不能喝酒了。喝了便会吐血,也许是因为身上的伤吧。End.作者有话要说:今晚的火车,我要去南京玩几天,所以多放些~大家节日快乐!27、二十五...瀛泽被公子牵着,似乎走得并不快。没有半点风驰电掣的感觉,眼前的人意气舒徐,从容优雅,甚至连头发都只是被风吹得微微飘起,但在中途歇脚的时候,瀛泽突然发现,身边的景物已全然不同了。路边的小店没了粉丝汤糯米粽,一色都是白白的大馅儿rou包子,来往之人带着rou包气味的口音里,也不见了南边软糯的味道。瀛泽听着,忽然有些恍惚。他好像到此刻才知道,原来只是短短的一刻,自己就已经离大叔那么远了。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他摸出一个纸包,拿出里面的包子默默地咬了一口。包子不大不小,上面的褶谈不上很好看,但捏得还算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