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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被火烧灼的过去05 (第1/2页)
第一,尸体分布极端不自然: 院内所有尸体,包括老师都是在躺床上被活活烧死。 调查发现起火点位于正门附近,延烧到院童寝室还有大段距离,虽然朝日育幼院的院童大都有身心障碍,但不该没有基本的求生本能,甚至身心健全的教职人员,也没有逃跑的跡象,代表火灾很可能不是他们死亡的主因,很可能在生前遭到麻醉或者下毒。 弔诡的是,法医解剖后发现尸体没有任何异常,没有外伤,没有被下毒的痕跡,代表他们确实是被活活烧死的。 第二,失踪的院童: 朝日育幼院共收留三十八名院童,大火烧死了三十五人,剩下三人不知去向。经过比对后发现,失踪的三个人全都在腿脚部分有所残疾,年龄分别为八岁、五岁、六岁,为什么在大火里失踪的,偏偏是不良于行的三个人? 他们的房间位于二楼,加上又是紧急情况,三人凭一己之力逃出火场,可能性实在太低。警方由此判定此案为多人犯案,可能有共犯在外接应,把院童带离现场。 然而,调查育幼院周边的监视器,并不见有可疑人物出入,由于社区设备老旧,有些路口的监视器已经损坏,警方研判兇手对此地形十分熟悉,刻意选择了镜头拍不到的路走。如果兇手不是社区住户,他们在犯案前必定多次进出,经过縝密的调查。 然而几经询问附近民眾,他们都说没有看见这样的陌生人。 兇手的目的,或许就是带走那三名院童,为了怕其他人报案选择放火灭口,那么,三名失踪院童的身分就显得极端重要。但他们除了皆因家暴而接受安置、腿脚部分残疾之外,再无共通点,案情再度陷入胶着。 第三,多出来的尸体: 警方在育幼院的大厅发现一具无法辨识的尸体,从陈尸位置判断,并不属于院内人员,很可能是纵火的嫌犯。经过鑑定,死者为生前烧死,男性,七十岁上下,且四肢关节有旧伤,可能曾从事粗重工作。 为了调查死者身分,警方比对无数资料,无奈毫无斩获。如果他负责纵火,那其他共犯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个七十岁的老人,会在深夜到育幼院纵火,是自愿,或是遭受胁迫?又为何明明当时出口大开,他却没有逃出去,与其他人一起葬身火窟?莫非是嫌犯间起了内哄,惨遭同伴谋害? 乍看之下案情并不复杂,但大火烧去了一切蛛丝马跡,断了所有可供追踪的线索,警方只能每天烧香,祈求神明保佑能够儘快破案。 他们的祈求,神真的听见了吗?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当年参与办案的警员们,都不约而同地遇上了灵异事件。 【解剖軼闻】 当年负责解剖孩童尸体的杨法医说,这绝对是他接触过数一数二残忍的案子,他最见不得小孩子死,小孩是何其单纯,何其无辜?六么八案的解剖,也是他咬着牙完成的,他还记得当时要解剖第一具尸体的时候,原本锋利的手术刀,居然怎么也割不下去,换了好几把刀,还是割不破。 杨法医想,这会不会是死者心有不甘,不愿被解剖,便对着手术台上的尸体说:「只有解剖,才有机会替你伸冤,找出证据,请你协助我!」 说也奇怪,杨法医一说完,就能顺利解剖了,之后几具遗体再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