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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1/2页)
识的紧了紧,脑袋又往他的颈窝里埋得更深一些。耳边响起的依旧是均匀和清浅的呼吸声。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梦!高杨,幸好有你,谢谢!他在心里对高杨说。夜色朦胧中,成功忍不住咧了咧嘴。只是轻轻的,幅度很小,被那个人这样紧紧的圈在怀里,动作太大,没准会惊醒那个人,而成功舍不得吵醒他。毕竟,高杨已经有四十四天没有回来了。高杨的职业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常常守在成功的身边。即使高杨的部队在离北京很近很近的地方,一个月里,高杨能回来的时间也是有限得很。碰上值班或者出差,那回来的间隔时间就更长了。军人意味着牺牲和奉献,做军人的家属也同样要牺牲和奉献很多。不过,成功不在乎,事实上,他反而有点庆幸高杨的工作性质了。因为,高大灰狼不仅仅是醒着的时候喜欢粘人,连睡着了也粘着人。凭心而论,高杨的睡相不差,很乖,很老实,没有乱踢乱蹬乱翻的现象,也不打呼撸,但是就是喜欢粘人,用老家那边的话来说就是喜欢闻人气。每次醒来,高杨都是放着他自个的枕头不用,偏要跟自己挤在一个枕头上。他总是喜欢将自己脑袋埋在成功的颈窝,然后一条胳膊圈住成功,一条腿也过在成功身上,几乎半边身子都趴在了成功的身上。这是一个让成功无言的习惯,不能说是坏习惯,因为实话说,成功是喜欢的。尽管自己动弹艰难,睡得辛苦,可是能得到爱人这样全身心的依赖却也更让他觉甜蜜幸福,为此,他没有对高杨的睡相提出异议。其实就是提了也没有用,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睡着了的人就更不可能管束自己了。什么大灰狼,不过是条粘人的大型宠物狗。成功现在常常是不由自主的腹诽着他的爱人。真是的,一有机会就缠住自己不放,条件允许的话就会……他不敢再回想下去,真是太丢人了!难怪狼的前面往往会加上一个“色”字。准确的说,他家这只不过是伪装成宠物狗的色狼,还是大色狼。以前怎么就没看出这个家伙的真面目呢?稀里糊涂就沉溺下去了,结果这个家伙原形毕露以后还真让自己有点招架不住……而且这个死色狼果然象老缺说的那样脸皮超级厚,常常会在饱餐之后心满意足的反而埋怨成功太过诱惑,总是诱惑得他情不自禁——成功那个气哟,这个死不要脸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打嘛,自己手疼,骂嘛,人家左耳进右耳出,还将这打骂当成是夫妻的情趣功课,最最最重要的是,那种时候,成功通常是连打骂的力气都使不出来了,只好由得那依然精力充沛的大色狼予取予求。亏得高杨是军人,这样一来,受到纪律的约束,就不可能时时回家。就像这次,高杨足足有四十四天回不了家,着实让成功好好的修养了一番——虽然死色狼一回来就更是变本加厉,但也总好过天天如此吧!当然,这种想法也就是在成功有气无力的时候想想,更多的时候,他还是很希望能见到这个人的,见不到的时候,心里就是满当当的牵挂。窗外,已经是黎明前的朦胧。北京的天色总是要比成功那个大石山区的亮得早,现在,顶多也就五点多钟的光景。而这个时候,山里通常还是漆黑一片的。手机就在床头柜上,但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