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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br>家里的小博美犬啪嗒啪嗒跟在他屁股后头,乖乖坐在地上看他换鞋。“你哥早走了,今天不是开学典礼嘛,好像说他今天值日来着,高三生还要值日的么?”林蓉把杯子放好,擦干净手上的水转过身,“你们初中部开学典礼应该还是跟高中部一起吧……”一回头,乐知时都开了门,博美疯狂挠他的腿不让他走。林蓉着急喊住他:“乐乐!不能不吃早饭!”乐知时蹲下来揉了一把狗狗的头,又亲了一口,赶时间离开,“我去买米粑,蓉姨拜拜~”“别乱吃东西!”出了家门,乐知时骑着车径直奔着小区外的早餐摊位,之前一直卖米粑的婆婆今天没出摊。之前乐知时就听她说腰疼,估摸着得休息几天,下次见到一定要多买点。隔壁的汤粉店倒是飘着香,大老远就闻到炖煮入味的牛杂香气。“乐乐,过早了没?来吃粉啊。”牛rou粉店的老板从大汤锅里拉出乘着米粉的漏勺,勺下的热汤跟白绸缎似的,扬起来又落下去。“我要迟到了陈叔,明天吃!”乐知时停下车快步跑进便利店,来不及做选择,他直接拿了袋米面包付钱离开,这是乐知时在便利店能买到的少数自己可以吃的零食。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这座城市的雨向来不温柔,总伴随电闪雷鸣,害他一晚上都没办法入眠。记得刚到宋煜家的第一晚,也是这样的暴雨,闪电撕裂夜空。雷一响,他就吓得哭了出来,直往宋煜的房间里跑,爬到他床上去。从那时候开始,他本能地开始依赖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乐知时的父亲乐奕和宋煜父亲宋谨是一起长大的密友。乐家老人早逝,在侨居英国之前,乐奕几乎就是宋家编外人员,吃也一起,住也一起。乐奕喜欢极限运动,一次攀岩时他遇到英国女孩Olivia,两人陷入热恋,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但幸福的时光太短,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意外遭遇雪崩,双双遇难。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宋煜本就出挑,又跟着个洋娃娃牌拖油瓶,几乎每天都要应付关于他家事的八卦询问。时间一长,宋煜实在没了耐心,正好后来搬了新家,离开之前的学区和小学同学,他就在升初中之后定下三大条约:在外不许叫哥哥。不许一起上学或回家。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起初乐知时根本无法接受。宋煜升初中和他分开对他的打击就够大了,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