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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1/2页)
在影影绰绰的灯光映照下,闪耀着细碎的光。……第二天卫渊起床,在房里端着一碗热牛乳慢慢喝,就听送早饭过来的卫琥在那里幸灾乐祸道:“听说大小姐病了。”“也不知真的假的,敢碰瓷我家公子,真是个讨厌鬼,活该得个教训。”和卫渊一起生活久了,卫琥等人嘴里偶尔会蹦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词句。比如“碰瓷”。“她做这件事,站在她的立场倒也算情有可原。”卫琅在身后给卫渊梳头发,卫渊端着牛乳道:“只是遇到了就过来吵吵闹闹,还总听不进去话,怪烦的,索性让她一次怕了。”他曾经为了替恋人延寿,离开昆仑山,在人间翻手云覆手雨。一样东西、一个人只要存在于世,就必定会有人喜爱有人憎恶。特别是卫渊这般相貌性情,遇上的人,往往对他的爱憎都非常分明极端。将喜爱化为敬仰,将憎恶化为惧怕,令这两种人皆臣服于他、为他所用,是卫渊曾经的常规cao作。吃过早饭,卫渊便让卫琅推他去书房,继续看那一套五本炼气典籍。他曾经是仙神,虽说那一世抽了仙骨,仙躯尽毁,但既然未曾彻底散魂,神识就多少保留下来了一部分。再做不到一念之间将方圆千里事物尽收眼底、须臾之间神游四海八荒,却过目不忘、头脑比常人更加聪敏清晰。也就是因为如此,他上一世才能把已知的几万组基因数列全部记于脑中。这套炼气典籍他看一遍就能完全记住,可是要想明白其中原理,想清楚该怎么应用,还需要花时间琢磨。一边看,卫渊一边拿支粗鹅毛蘸了砚台里的墨汁,在纸上写写划划。他前头两世,用过毛笔也用过钢笔圆珠笔,因为使用毛笔的时间更长,书法绘画的造诣相当不错,上辈子墨宝甚至拍卖出过千万天价,可还是比较喜欢现代的便利书写方式。“公子,听说卫夫人带着府里的公子小姐们出门了,除了大小姐病着,都跟了去。”卫渊在书房里独坐了大半个时辰,忽听得珠帘一响,卫琥进来禀报:“说是去参加恭王举办的春日宴。”卫渊想了想,道:“稷城里不就是有个同安王,哪里来的恭王?”“同安王是开国皇帝分封到稷州的王爵,到现在跟皇城帝族已经隔着十来代,虽然身份说出去显贵,但这几代皇帝搞中央集权,没有兵权不说,其封地更是被明里暗里削了好几次,钱财势力已经没剩下多少,很多事甚至需要求着傍着刺史府。”卫琥笑道,“恭王就不一样了,是现任皇帝亲儿子,代圣驾到稷州来巡察民情的。”“你倒是挺清楚。”卫渊听卫琥的回答,有些惊讶。别人不知道这头老虎的底子,他还能不知道?因为之前一直在深山老林种地,最多跑到镇上卖个货,他们这群人实际上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就跟普通的乡镇百姓差不了多少。才来稷城几天,卫琥就能把关于皇室王族的事情说得头头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