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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款包刚好是几年后的复古经典版的,老款的还升值了,买回去就给婆婆用,她要不喜欢就收藏起来好了。回去田宓儿跟赵方毅说,这王文静好样的干嘛想起她了,赵方毅说:“杨翼他们刑侦队长好像要提上去了,杨翼倒是没找我说,但估计也有这个意思想活动,不然能找上你么。”“关系都挺好,至于整这事么,杨翼这人越来越没劲了。”田宓儿挺反感的。赵方毅也说:“嗯,本来爸还想培养他一下,不过他不表态归属哪派,各方面都不得罪。是挺油,可也不敢用他。他们大队下任爸他们已经有人选了,杨翼两口子那要是以后探风,咱们就别搭这个茬。”嗯,知道了,不过还有个事挺好奇的:“王文静那个店好像和富海没关系,你说她哪来的关系呢?”番外一赵方毅深情版觉得媳妇儿的翦水双瞳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明亮的眼睛。觉得媳妇儿的朱唇皓齿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水润的嘴巴。觉得媳妇儿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俏丽多姿,入人心髓。第一次见到她,才知道什么叫心动。初次相见的午后,她犹如一枝清新绽放的白莲,阳光照耀她俊俏的身影,直接投影到了他的心底。第一次拥抱她,才知道什么叫疼惜。看着她满心的依赖,就像孩童对着父母那么全心全意,让他二十多年平静无波的心满溢柔情。喜欢每次回到家都看到她等在家中。喜欢她事事以他为先满心满眼的崇拜和依赖。喜欢她每天心准备的饭菜。喜欢她一手挑选置办的衣物,每件都无比的舒适合身。喜欢看她为他洗衣服时认真的样子,好像在做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喜欢她亲吻时陶醉的不能自拔的样子,让他男人的自尊心膨胀到最大,能感觉到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全部。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她身上淡淡的花香,让他陶醉柔软,经历过再严酷的训练只要搂着她就会放松松泛。特别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因为她就是穿着红色牡丹的旗袍嫁给他的,那天她婀娜多姿千娇百媚,羡煞众人。特别喜欢听她叫哥,因为每次听她软孺地叫哥,都会想起新婚夜时她娇羞的颤抖和全然的信任。特别喜欢吃她做的饭菜,因为每道都是她心烹煮,有nongnong的关怀和爱的味道。特别喜欢她为他着迷的样子,因为她痴迷爱恋的眼神让他心醉神迷,所以他在家总是爱穿工字背心或者子弹短裤,还不经意的紧绷下浑身的肌。不管多苦多累的训练,只要有空就会想念她,不管走得多远,只要有空就会思念她,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想他。为了早点见到她,他会拼命提前完成高强度的训练,驱车一天一夜回家。不管身心多么疲累,看到她充满爱意的眼神和开心的笑容,就觉得再来两个负重十公里也不觉得累。为了和她一起吃顿晚饭,他会从野外生存的深山里翻山越岭走上几个小时。为了看她纠结可爱的样子,他会故意用军刺切水果给她吃,其实家里这把是新的,平常用的那把都是放在部队的储物箱里。他的世界里从来没有情爱这个词语,可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碰见了那个人,只是一眼,就认定了。相亲那天,第一眼看见她长的可真漂亮,家务活也利索,学习还好。他心里有点没底,除了家庭条件好点,他年纪大那么多,又有伤残,她能相中他么。可不经意撞见她眼中的崇拜和爱慕,他霎时觉得腔里涨得满满的,不是其他女孩那种为了他的家庭或者前途的特意讨好,而是因为他。他的心里悸动不已,爱情悄然降临却不自知,只得装醉趁机会和她独处。抓着她又嫩又软的手,千杯不醉的他觉得血气上涌飘然欲仙,一向鲁野蛮不知道怎么表达,憋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我会对你好的。”这是男人的承诺,一个男人将要一生背负起这个责任的诺言。可是结婚的第二天他就让她难过了,他忍者心疼,她得尽早习惯,她是军嫂。她优秀又上进,堵了不少喜欢瞧不起人又爱说嘴的人,朋友和战友们也羡慕我,妻子不仅温婉漂亮,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