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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0 (第1/2页)
道:“缠足自宋时而起,一为姿容仪态,莲步芊芊。二为,二为女子守贞。”说到最后,声音已渐不可闻。“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啊。”苏景手指轻轻敲打着桌案,哂道:“自缠足之风,先不论是否起于宋时,兴盛于江南富庶之地却断然无错。此缠足,原本起自娼妓优伶,她们缠足,是以奇巧来吸引恩客,维持生计。然而士人公子猎奇之后,将所思所好传扬开来。到了后来,你们这些儒家子发现女人缠了足,整日痛楚不堪以致出行不便,反而可以让女子守贞,契合理学之念,于是大肆宣扬。民间素来仰慕士子,从此皆以缠足为美,富庶之家竞相缠足,将女子脚骨生生折断。他们以为如此是美,谁又知道读书人,也会骗人?”或者应当说,读书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最会骗人!若是大字不识的愚民,又或是只认得几个字的满臣,王诩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话驳斥回去。但说这些的是天子,讽刺儒学虚伪的是饱读诗书文压江南的同门师弟。王诩实在做不到振振有词的说瞎话,只能涨红着脸站在原地手足无措。苏景见他模样,话锋一转道:“这缠足之风盛行到如今连贫民百姓都追捧不已的地步,倒也不能全怪你们这些人。说起来,还是男从女不从之故。”王诩不明所以的看向苏景?男从女不从,若说男从的剃头令让人恨之入骨,这女不从,倒还曾让他们这些人长出了一口气,觉得保留了最后一丝颜面。可万岁先说男从女不从是祖制不能轻动,现在又说这不好。见他迷惑,苏景笑道:“难道不正是因这一从,汉人在无力反抗剃发易服令,接受男从后,反而更加坚持汉人女子必须缠脚,以此来表明反抗朝廷之意。以致朝廷屡次下达‘放脚令’后,士人干脆将缠脚视为保存民族气节的途径,大力宣扬缠脚,使得民间遍地小脚金莲,女子饱受痛楚。反正,这样做不会有杀身之祸……”最后一句,苏景说的意味深长,直把王诩给弄的面红耳赤,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他甚至有些怀疑面前的天子是在借此来敲打他不该提出废除剃发易服令。眼见王诩辩无可辩,苏景才道:“既然王卿有心废除剃发易服令,这道强令天下女子放脚的圣旨,也有王卿来拟罢。有此令做铺垫,想必剃发易服令,朕能早些斟酌。”放脚令和剃发易服令哪有这样的因果关系?自己要是写了这道圣旨,怕是要被无数故交的口水给淹死。然而万岁要耍无赖,哪是做臣子的人能推的。王诩万般无奈,只得委委屈屈拟了圣旨,垂头丧气捧着被打回来的奏折回家。看着来时气昂昂的内阁学士像只被拔光毛的瘟鸡一样离开,梁九功和魏珠师徒两都觉得看了场好戏,心道你还想和万岁斗心眼,坑不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