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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小妞——我身体的主人真的活得满累的。这家人的祖父一辈是以前上海的大家族,凡是赚钱的生意都做,银行、金融、夜总会、为军阀提供资助、包括贩卖军火。后来中国解放前,他们很有先见之明知道不能留在上海,所有值钱的东西在解放前就全部转移到C市现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硬是在C市这个地方扎下了根。生意是越做越大,现在的宋老爷和夫人是在国外修养已经有很久都没有回C市了,在家中掌管大权的是现在的大少爷宋静秋——我一听这个姓整个鸡皮疙瘩就上来了,听到后面我都没有语言了,的确,我本抱着一线希望不要是宋静秋——我的前夫,天知道哪个鬼差的同情的眼神是这个意思,连问问我都没问,直接一脚将我踢到这个躯体里面。怎么我死了都不放过我,是的,为什么提到姓宋的我就起鸡皮疙瘩呢?这个原因还牵扯到我上一世,那个时候我叫茉莉——雷茉莉.姓宋的简直就是我的另一个梦魇,我老爹就是A国的大黑佬——雷鹰。在A国没有人不知道我老爹,也没人不知道我雷茉莉。我老爹有名那是因为黑社会大老嘛,最大最大的大老,当然也是有钱得什么都没有就只剩下钱了的那种,良心基本没有带在身上。我有名一半是因为他的原因,另一半是因为我的声名浪迹和名字的不妥。你看嘛,茉莉茉莉,多么可爱甜美的名字。但是我的名声可不是那么可爱甜美的,我个子1.78米,身材匀称,最让我自豪的是我五官虽然不是非常漂亮那种,但是绝对是让你印象深刻的——高颧骨、单凤眼、丰厚的西式嘴唇、流线型的鼻梁,搭配上我常常到健身房的身材,就是个个性美人啦。我样子个性,性格更加酷。想我老爹是混黑的,会给我什么优良传统,从小混在男人堆里,就养成我好男色的不良习惯。我老爹唯一点良心就在我身上,他估计是缺德事做多了,60岁才生出我这个女儿。简直是爱得不得了,之后他的众多女人也没有为他留下其他的血脉,当然对我更是宠上加宠了。我要钱就给我钱,要男人就给我男人,基本就是有求必应。也把我宠得上了天,养成我的另一个不良的习惯,那就是对什么都无所谓,潇洒的过日子。是嘛,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有个宠我的老爹。那我还求什么,又不用自己去赚钱,那么唯一需要我做的就是潇洒的过日子,使自己快乐。所以我变本加厉的好男色,就让我茉莉这个名字更加响亮,糜烂、荒yin的雷茉莉。嘿嘿,我那潇洒的性子也在当时起了作用,糜烂就糜烂、荒yin就荒yin。那有什么,我觉得无所谓,我自己高兴就行了,又不要别人负责。最后我的好男色真的把我害惨了.话说我在28岁生日宴会上碰到了宋静秋,宋家的大少爷。对他一见钟情,请注意,我用的一见钟情这个词.以前我对任何个有过关系的男人都没有钟情过,喜欢是有的,但不钟情。宋少爷是我第一次喜欢的男人,天啊,我当时都觉得我自己真的满浪漫的,28岁的初恋,晚了点没有。但是我真的见到他后,脚就发麻,人比喝了3瓶威士忌还晕。当场就从A国追到国外,然后又从国外追到A市。反正只要是少爷他出现的地方,前脚进我后脚就跟着去,除了男厕所外我基本是跟进的。刚开始,老爹以为我找上个新猎物,也不管我,后来我这样持续了1年,请注意期间没有任何个男人爬上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