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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暴风雨前 (第3/3页)
命鬼! 我不由得把药往袖里收了收,生怕他发现。他看见了我,又抱着我的胳膊不肯丢。大庭广众之下,与我如此粘腻,我真不知要说什么好。 “你怎么过来了?”我尽量用正常的语气开口,不希望他看出什么来。 “当然是来找妻主了。” “我们才分别不到半个时辰。” “晚镜一刻钟不见妻主,心里就难受。”说着,他把我抱得又紧了些。母亲在一旁“咳咳”示意我们不要太过分。 我缓了缓,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对李晚镜道:“晚镜,我刚刚与母亲谈了谈,决定还是参加春试。我四岁入太师院,从小学部到太学部,堪堪读了十五年书。若不做出些成就来,怎对得起这十五年的付出。我昨日也与你讲过我想进太师院教书,此事虽难,但并非不可为,我也是时候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李晚镜有些手足无措,漆黑的眼珠子瞧着我,一脸委屈。 “难为微雨终于想明白了。”母亲迅速接话:“我林家血脉,出类拔萃,微雨打小便是个慧根,必然能在今年春试中拔得头筹。好婿儿,你要体谅体谅她,日后她做了高官,你也跟着风光。” 李晚镜小嘴一撇,凑到我耳根边轻声道:“妻主,你是要抛下晚镜,去那别院独自读书吗?” 李晚镜是个最吃软不吃硬的人,我自知不能如此回答,否则他必然会闹,正如他敢跑别院把我带回荣棠府。 我道:“母亲已答应了我,我白日在林府读书,晚上回荣棠府陪你,你看好不好?” 他咬着唇,想了好半天:“我们荣棠府也有书堂的。” 真是个磨人的。我笑了笑,凑到他耳边:“夫人的身子比尤物更甚,叫人爱不释手。若是在荣棠府读书,只怕我忍不住,日日都读到了床上去。” 我第一次说这种rou麻又下流的情话,他听了耳根子都是红的,但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似乎极为受用。我又哄了他两句,把他哄得叁迷五道,飘飘然答应了我。我一直把他送到门外,好一阵唇齿纠缠才哄着他上了马车,他悄悄拿着我的手,隔着布料摸着他胯下已经微微隆起的地方,十分羞赧:“妻主,你瞧,晚镜已经……你要早点回来,晚镜等你……” 我目送着马车离开,他一直从小窗里回头瞧我,眼角含情,妩媚动人,真如吸人精魄的妖精。直到马车转了个弯,消失不见,我才转身回去。 回林宅见到母亲,母亲已经惊呆了,从我离开到现在嘴巴就没合上:“我的好女儿,你是个性子寡淡的,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这种荤话了??” 我道:“形势所迫。母亲,孩儿有事相求。” ———————————— 近来收获了许多读者对李晚镜的喜爱,身为创作者,其实我并不清楚读者究竟喜欢他什么,是仅仅喜欢表面的洁白?还是连同灵魂的“黑”也一同喜欢。故写了这个题外话。 鲁迅曾如此评价陀氏:“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 我的小说没有灵魂拷问,也不具备文学性。但是,鲁迅先生对陀氏的评价同时是对人性的概括。李晚镜也是如此,他的表面是洁白的,灵魂却是罪恶的,可罪恶深处,总有一抹真正的洁白。但这一抹洁白究竟为何物,还请诸位慢慢探索。 (好吧上面那些的意思就是希望各位读者能继续读下去,并能接纳这样的角色。) (……但其实我也不是那么靠谱的写手,如果最后水平没有拔高到这个地步,就当我上面在乱扯,当个黄文随便瞎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