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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蛮荒之地有不周 (第3/3页)
虚影重新恢复,画面刚好是万夜天站在殿顶那颗圆珠上时的场景。 即使沙人缩影看不出色彩,但他们都知道那是什么颜色。 那身黑衣如墨, 那头白发胜雪, 唯独少了那把长剑如夜…… 他们紧盯着那个人,仿佛就在眼前,心中充满震惊——你果然没变,人依然那么孤傲,背影还是般那样萧条。 如果想去追求大道,那就离开这里,如果不想,那便继续死着好了。 无敌十几年,死了一千年,今朝醒来是为了什么? 一个细沙组成的怪兽向逆天殿走去,和它的身影比起来,万夜天的小杀人就如尘埃一般。 在路上它不小心又踩了那只琵琶兽一脚。 随后身体迅速减小,直至与常人无异,才走出了阴影来到逆天殿下。 他们说了会儿话,然后噩嘼便离开了。 接着墨秋二人与风小寒二人相继消失,万夜天也离开了那里。 夜听风面无表情,拍了拍手,说道“精彩,这出戏看的过瘾。” 烛九伸手,探入沙堆,将藏在下面的铁盘取出。 在铁盘离开沙地的一刹那,原本粗壮健康的树瞬间化作飞灰,沙丘缩影也变成一堆普通的西沙。 烛九起身,拍拍衣上的沙尘,说道“现在的你,和当初的他,谁更强?” 夜听风看了他一眼,说道“我在人族被称作千年第一。” 烛九知道他的意思,语气很淡,说道“而他则是亘古第一。” 夜听风偏过了头去, 他是世上最骄傲的种族,但花了一千年还没有超越那个人,这让他很受挫折。 烛九说道“一千年来,除了横扫人类世界,打服整个蛮荒域,还有养大那个孩子外,你一直都在睡觉,拿什么超越他?” “你我同为圣人级,怎么还说这种屁话。” 夜听风冷笑着说道“漫漫修行路,走到我们这一步,已经不是单纯的努力与机缘就能更进一步的了。” 烛九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不过是想刺激他一下而已,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幼稚的举动。 沉默了很久之后,他忽然问道“圣人之上,叫什么?” 圣人之下皆蝼蚁,因为只有圣人才彻底明悟了天地法则。 天下万物,也包括那些蝼蚁,尽在法则之中,被法则所cao控。 明悟之后自然便是运用,但不论他们掌握法则的能力再娴熟,与天机的契合程度再高,依然无法突破那层天堑,见到大道根本。 修行界对每个境界的命名都有深意, 强化rou身,叫锻体, 化灵气为元气,叫化灵, 点燃气窍,崩碎先天桎梏,叫崩劫, 撕裂虚假的天空见天地真谛,叫破虚, 以自身诠释天地奥义便可踏虚而行,叫凌霄, 彻底明悟法则是圣人。 每一个境界的名称都可以说是一个提示,为修行者指引路线,告诉他们,下一个境界要这样做。 圣人似乎就是天人极限, 但真正来到圣人级,看到这里的风景,才知大道无边,上面肯定有更高的层次。 夜听风是承天大陆目前已知最古老的生命,如果说有人知道,那么一定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