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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节 (第2/4页)
起来,她是想斯斯文文的啃馒头的,但是馒头透着的白面香味,还有软乎乎的口感,让明宛吃得狼吞虎咽。 她从来没觉得馒头这么好吃。 这样想着,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湿了眼眶。 江平之还以为明宛是噎到了,连忙倒了碗水,递给明宛,还伸手拍了拍明宛的被,帮她顺气。明宛喝了口水,然后红着眼睛摇头说,“我没事了。” 刚好这时候摊主老爷爷端着一碗馄饨上来了,江平之接过馄饨,放到明宛面前。 馄饨做的鲜香,还有些漂亮的油花,虾米和香葱点缀,看得人食指大动。 面对香喷喷的馄饨,明宛却没有立刻吃,她看着江平之不说话,他却领会了明宛的意思,笑着说,“我也有一碗,你饿久了肚子肯定受不了,你先吃。” 李明宛看向摊主老爷爷,他确实在忙碌着,明宛这才拿起勺子吃馄饨,馄饨不多,但是味道很好,她很快就吃完了。 等李明宛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江平之就那样静静的看着自己吃,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对方只点了一碗馄饨,她有些哽咽的瘪下嘴角。 她有些责怪自己,为什么要吃的这么急,至少应该等一等,这样就能发现了,还可以再要一个碗,一人一半。 江平之看出了她的愧疚,大手覆在明宛的脑袋上,轻轻地揉了揉,“好了,我们回去吧。” 李明宛“嗯”了一声,声音中透着闷闷的鼻音。 于是江平之又像刚刚一样牵着明宛的手走回去,明宛的手很小,虽然她的脸颊和身体都特别消瘦,但手却并不是只剩下骨头,相反,还带着小rou窝,看得人忍不住从心底生出一股疼爱,还是那么小的孩子。 明宛的手和江平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手修长,骨相匀称,应当很适合握笔,但掌心却长满了茧子,他看起来也不过才十八九岁,刚刚成年的年纪,握起了木仓,从戎卫国。 只是这样想着,明宛觉得握着的手似乎有力温暖了不少,刚刚好将她的手包裹在掌心。 等回去的时候,已经有人寻到了镇上的妇联和警察,在革命之初,哪怕是农村也会有当地妇女组织起来的妇联,她们能力很强,能挎着小篮子,穿越敌军的封锁线,给战士们送吃的。 而这里正好曾经留下过八路军的痕迹,镇子上自然也就有妇联。 她们是一群热情,身上带着勃勃生机的中年妇女,从她们到了以后,便接手了照顾受伤女性的任务。她们行动利落的拍板,将这些人先送到一位妇联成员的家里,她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了,家里没什么人,房子又大,离得也近,正好能安置这些姑娘。 不管怎么样,总比耽搁在这要强,至于之后该怎么办,就再细细的商量。 所以等李明宛回来的时候,受伤的女性已经不多了,基本上在里头做了个简单的包扎就被妇联成员们架着扁担送到附近的屋子里去了。 但镇上的妇联主任一直留在原地,她和那些人商量着应当怎么安置这些被拐卖的可怜姑娘。 江平之到了那便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力,他也是参与者之一,甚至是他第一个发现被拐卖的人,所以他是一定要交代当时的情况的。 所以江平之将明宛牵到旁边的台阶上,让她坐下,又顺手用门前的杂草折了一只蛐蛐递给明宛,让她先坐在那玩,明宛自然乖巧配合。 江平之这才安心的到他们之间,讲述刚刚发生的情况。 人贩子并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