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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又一日。短信又至:晚上我约了老同学吃饭。一起来好吗?我晚上十一点下班。哦,那算了。你的那份我替你吃了。恩,谢谢,多吃点。如此几日,终至周末。短信如下:晚上出来吧,李要去内蒙古大草原任职半年,我们去给他饯行。对了,叫上你的朋友。好。周末的绿岛比往常客人更多。我一直忙到晚上11点,才在Ange的庇护下得以下班。何雨夏的脸拉得更长了。我其实不知道Ange强大的气场竟然可以如此延展。她是夜去了老板家,带着两个最懂察言观色的小妹还有厨房一行。老板今晚在自己的别墅招待李敖。老板点名Ange去伺候李敖吃饭,而不是何雨夏。我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听到何雨夏在员工通道骂人:有的人就是喜欢狐假虎威……这姑娘骂人真斯文。换好衣服经过她身旁时我低头作鼠窜状。好歹发了一个月工资,差不多一半都用来还Ange了。她当然不肯收,但我对钱一向敏感,态度异常坚决。另一半,买了一条廉价牛仔裤、廉价t恤衫,还有一顶大红色的针织圆帽,后面坠着一个毛茸茸的大红球球。这顶帽子的价钱是牛仔裤和t恤衫总和的三倍。牛仔裤和t恤衫是街边货。Ange已经不逛街边。她喜欢茂业、万象城、金光华这样的大商场。就是在金光华,我看到了它然后我就迈不动步子了。小时候我的外号叫小红帽,因为住在城里的姑奶奶送了一顶大红色的圆帽子给我。那顶帽子后面也缀了一只红球球,不过那只红球球是用无数条毛线扎起来。商场里的这只用的兔毛纤维。姑奶奶送我的时候刚刚初秋,天气还热戴不着,我急的,恨不能马上寒风萧萧白雪飘飘。这个城市也正值初秋天气也并不冷,但是帽子已经不再做御寒用而是成为装饰品。我犹豫了很久,买下了这只装饰品,在商场豪华的大镜子里看到可爱的小红帽,将我廉价的灵魂变得美丽生动。王乐这一次开了凌志。我在绿岛门口转悠了好久也没找到他的车。他鸣笛,打开车门向我招手。我迅速跑过去。他等了一个小时。面色略略不悦。犯贱的乔曦总是会在这种时候想起梁家彬。也许因为他曾经无怨无悔的等待约会必然迟到的我,使得我常常拿他作为标杆来衡量其他男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用各种想象中的王子来对比他的尴尬现状。后来遇到王子,梁家彬却已变成执子之手的标杆来衡量各种王子浅薄的爱。我知道这很愚蠢,但女人常常愚蠢。没有人能够赢他。从前没有以后也绝不会再有。他最长的记录是从早上八点等到晚上八点十分。我前一夜出去喝酒醒来已是中午,整个下午都被逛街癖的友人绊住。甚至陪她吃了晚餐才赶去我的约会。那时候乔曦太骄傲。她认为自己最终不会和梁家彬这个普通的男孩在一起,她为了表示自己不在乎就倔强的表现自己的不在乎。当我终于赶到,他依旧站在那里用灿若星光的笑容迎接我。他的光亮反衬我种种的晦涩、灰暗、扭曲、挣扎。最终化成眼泪,令我难堪。结果他抱住了我。这是我们第一次拥抱。我以为他会安慰我不要哭,或是故作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