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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 (第1/2页)
门达的那些罪证,她是分置在那二十多处宅子里的,本也要都走一遍。奚月于是付了饭前就又上了路,沿途遇上摊贩,便打算买点点心水果——别的不说,出门一年有余,回家不给父亲带点东西,不合适吧?她就低头挑了起来,正值秋天,应季的水果不少,瓯柑、杨梅、柚子她都挑了些,正等着摊贩称重量,目光忽而一停。——这摊贩身后,是家做法事的店铺。这类和神鬼打交道的店子大多阴气重些,容易出些怪事,是以许多店家都会挂面除妖镜在店前,驱邪消灾。除妖镜和日常所用的镜子一样都是铜质,也能正常照人。奚月这么一看,便看到身后几丈远的地方有两个人影鬼鬼祟祟,好似在对面的摊子边挑东西,实则不停地在往这边瞧。她当锦衣卫的时候,遇到要盯人的案子,也常这么干。奚月不动声色地付完了水果钱,然后若无其事地拎着一麻袋的水果就走。二人旋即跟上,其中一个边跟边压音问:“要不要回百户大人一声?”“不用。”另一个啧嘴,“你是不是傻,回完来的人多了,功劳还是咱们的吗?”先前说话那个一想,觉得很有道理,但又有点忌惮奚月的功夫。可再仔细瞧瞧,不远处的女子虽然穿着身便于打斗的裋褐,但仍能看出身姿婀娜,也就打消了这念头。传言大约是假的吧,他这么想。他们都是一直驻守在温州的锦衣卫,没见过奚月,只是接了指挥使大人传来的差事就来办案罢了,并不清楚奚月的底细。奚月路过一家脂粉铺,买了一面手持妆镜。姑娘家当街照镜子也不稀奇,她把镜子稍侧一点,就能看到后面那二人的动静。她边走边思量该怎么办。如果要交手,那是没什么可怕的,二十个她都打得过。可她担心这么一来闹得阵仗太大,更叫人盯上,她总不能把人引到自家的宅子里去,平白给爹爹惹事。可附近都很热闹,在哪儿动手都一样;如果带他们兜得更远,他们许就要察觉自己被她发现了行踪,兴许要搬救兵。这可怎么好?奚月迅速在脑中过了一遍周围都有什么,然后想起邻街有家金瓯茶楼,是温州一地的练家子常去的。不如就先去那里吧,如果真要打起来,她好歹能凭白鹿门在温州一地的威望找人把她一把。到时她趁乱跑了,别人盯不上她,她才好去取罪证。啧,她还没这样当过缩头乌龟呢。不过,当下实在是先寻罪证为要。奚月便在下一道路口拐了弯,进了邻街,直奔金瓯茶楼。茶楼门口都有伙计迎客,见她往这边走,十分热情地问:“亿哈揍阿发?”这是温州话里的“要喝茶吗?”。温州话冷僻得很,本地人用得流畅,但对外地人来说,要学温州话和要学个番邦语言也没什么两样。奚月心念一动,又扫了眼手里的镜子,点头笑道:“目伐。”意思是“麻烦”。伙计就领着她进了门,她找了张离大门不算太远的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