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第3/8页)
弱,肚子上那紧紧捂着的手似乎想抓住这股痛苦的源头,却只能用蜷缩身体的方式试图缓解疼痛。 叶初之前也没少劝李承枫去看看,千万别落了什么病根,结果这人嘴上虽敷衍的应了,实际上却是油盐不进,搞得还是每个月都要犯一次毛病。 “你这肚子老是疼,硬挨也不是办法啊,听话。” 他又倾下身去揽天策肩膀,谁承想对方直接侧身闪开了,让他的手只摸到了一团空气。藏剑保持着姿势愣住了,眉眼间隐有怒色,但片刻后还是垂下臂,在他耳边轻声问: “…那…不然我背你回家休息休息?” 结果天策还是紧锁着眉摇摇头,连这般好意都拒绝了。 “我自己回去就好…” 李承枫说完,撑着桌面慢慢站了起来,又一次推开了藏剑想要搀扶的手。他好像看着很窘迫,发白的脸色透着几丝不明不白的红,说话时也没把眼珠子朝这边转过来一下,离去的模样急匆匆的但又走不快,好似想要慌忙逃离。 这时馄饨端来桌上了,两碗热乎乎的,香气直勾勾钻进鼻子里,但此刻叶初全然没了胃口,他望着李承枫慢悠悠的背影,神色凝重,只觉得无奈沮丧,心里装着生铁一样沉,连追上去的勇气都没有。 李承枫一开始就没打算在这里常呆,他辞去了金水衙门里混吃等死的小官职,准备驾马去长安。 幼时他还拿不起枪,如同生父一般的师父便抱着他讲都城的繁华,却是讲了几天几夜都讲不完,他张着嘴听的入迷,心中渐渐无比向往那片土地,想着有朝一日能去长安续写盛景。 天策只给叶初住处的门底下塞了封信便走了,因为他知以对方的脾气,要么死死挽留,要么会非要赖着一起去。 站在长安城高耸的城门前,李承枫终于圆了儿时的梦,他激动得几近流泪,颤抖的心中那后半生都要在此处披肝沥胆,为国为民的念头愈燃愈烈。 第一年,天策从最不起眼的守城小卒做起,虽说连长枪都没真正用上过几次,却总是日日擦得锃亮。 第二年,他有幸遇到了赏识人才的“伯乐”,那人是县衙里的典史,见他逮飞贼时身手不凡,便跟知县多次举荐。而李承枫也很争气,进了衙门后屡屡创绩,给知县和县丞两位老爷面上都争了不少光,最后在万年县得了个巡检司的位置。 两年来,他偶尔也想过叶初,往金水镇寄过几次书信,但都被信使原封不动送了回来,说是找不到这人。 又是平平无奇的一日,县衙放了班,李承枫照旧上闹市溜达了几圈,他实在是偏爱这裹身的烟火气,只觉身体里面流淌的不再是血,而是暖热的宽慰与惬意。 他走在右侧张望,旁边是逆流行走的另一波人群,突然,余光中闯入一个身影,与他擦肩而过,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却让天策觉得莫名的熟悉。 他心口跳了一下,几乎毫不犹豫地转身,目光定在来时路的方向,而人潮中那道他有意搜寻的身影,大概也是同他一样,刚反应过来便猛然折身,一下子连撞了好几个路人,睁着一双星星闪闪的眼睛,带着喜悦的风奔了过来。 “承枫!” 天策的表情也很惊喜,只是没有叶初表现的那么强烈。 两个人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停着,一时也不知道挪步,就这么对视着望了一会。 李承枫知藏剑家中代代经商,产业颇厚,却不知他离开的时间里,对方已继承了家业,做了家主,还来长安开了好几家商铺。 原来刚才那家生意兴隆的锦绣彩帛店的老板正是叶初啊,天策有些感慨,两年多叶初真的变了不少。 不止是藏剑不再青涩的外貌,还有他整个人的举止和气质,都不复那个金水镇里三番五次踩上陷阱的毛头小子了。 身旁人的个子瞧着也要赶上来了,两人正并肩走着闲聊,叶初却转了转眼珠望过来,突然冒出句不接茬的话。 “你身体如今怎么样了?” 天策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只想了一遍自己又没啥病,便扬起尾音“嗯”了一声,反问: “什么身体?我一直都挺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