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1/5页)
她的名字是康海伦,是我唯一的朋友。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否认,因为否认是很累的事。 如果我说「你不算朋友」,对方很可能会恼怒,可能会质问:「那你到底把我当成甚么?」也可能冷笑着说:「哼!我明白了,我没资格当你黎大少的朋友。」因而產生背叛感,即使我并没有做出甚么背叛的事。如果要将那个不算朋友也没有背叛的问题解释清楚,就很累。 也许否认本身就是一种背叛行为吧?就像有人说:「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因此我不否认。 不否认也无所谓,因为「朋友」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从生死之交一直到「观眾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叫一声朋友。最近很多人喜欢把路边的流浪汉叫作「街友」,如果那也算朋友的一种,就没有谁不是朋友了。 但我心中唯一不能背叛的朋友,只有康海伦一个。 我们从幼稚园就在一起了,两家人是世交,住得又近。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彼此都是唯一。 也许我太天真了。 康海伦是个非常………我想用「独特」来形容她,但我觉得「独特」这两个字并不足以形容她的独特,却又找不出其他词汇。因此我学习许多外语,希望找到能形容她的语言。 如果光看她的五官,也称得上大美女了,但那张脸实在太有个性,以至于不会让人联想到美女这个词。 她的体态也美,一米七五的身高,比例相当匀称,虽然不是特别爱运动却十分健康,灵活地像隻猴子。 她还是个极端聪明的人,一天到晚翘课,即使来上学也只是睡觉或吃零食,但只要卯起来k一整天书就能抵过普通人苦读两个月。她整个高中成绩都是吊车尾,最后却考上一流大学,联考前一天居然还通宵打麻将。 除了智商高体能好,她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这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却无可救药地窝藏着男人的灵魂。 她不喜欢我叫她「海伦」,嫌自己的名字太娘,所以我都叫她「小海」。 我很早就知道她是同性恋,她自己却很晚才发现。记得是国二那年的事。 那时候我们都很爱打撞球,一下课就跑去学校附近的撞球店报到。其实我家里就有撞球间,不过在外面打球的气氛完全不同,那是一种社交场所,是青少年特有的社交方式。 表面上每一桌都各打各的,实际上这些青少年随时留意别桌发生的事。谁是高手、谁是哪个学校的、谁的马子很正、原来那个谁也会抽菸………这些事不需要用语言沟通,常去打球的都一清二楚。 那天,我和小海也是穿着制服就上撞球店,一边叼着菸一边架着球桿瞄准,呈现标准「不良少年」姿态。这时隔壁桌来了一对男女,是高中生。我用不良少年的标准反应对小海使个眼色。 「干嘛?」 「看那边。」 「看甚么?」 「那马子好正。」 「无聊。」 小海继续低头打球。她这桿打得很顺,已经连续进球十几颗了。 「你不要故意干扰我唷!这盘你输定了!」说着又击出一球,又进袋。 我故意假装没看见,屁股顶着球桌面向隔壁桌,盯着隔壁桌的高中女生。也许我的视线太过嚣张,高中男生表达了我预料的不爽。 「喂!小鬼,你在看啥小?」 这就是信号,是开啟另一种社交行动的信号。就像雄鹿为了争夺配偶,会向另一隻侵入地盘的雄鹿展现牠华丽的鹿角,高中生也挺起胸膛让我看清楚他的高中校徽。不过这招对我无效,我小学六年级的身高就已经超过很多高中生了。 「我在看她打球啊。你马子好像打得比你好喔!」 「干你屁事!」 我无视于对方,走到高中女生身旁说:「学姊,你教我打球好不好?」 女孩子笑着说:「你回去陪你女朋友啦!」 那样的笑容被我解读为「快来泡我」,而我的解读正确率通常很高。我开始跟她打情骂俏。 高中生火冒三丈,大声呛道:「干!你找死!」立刻衝到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