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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知道的,你不会弃我于不顾 (第3/3页)
想必当初那个老警让我接近这个人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才能如此迅速地获得对方的信任。 但当时的我恐怕万万想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照面,就将持续到往后以年为单位的岁月长河里,组成我生命中再也无法割舍的义气与情谊。 ——那是男人之间早已超越任何感情的,心甘情愿为了彼此以命相酬的肝胆相照。 * 三年后。 依旧是破旧的街道。 身着廉价西装的我咬着根烟,手拿大铲刀,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心里还在估算着怎么将那一群孙子杀得爹妈都不认识。 而丁青那货,要不是说他懒驴上路屎尿多呢? 就这么一小段路程,他硬是能走两步就要找一地方尿,走两步就要找一空地拉。 仍旧是那一身熟悉的花衬衫和牛仔裤,再配一双踏板踩得哒哒响,不过他头发倒是比以前长了点,但还是比我的短。 “一紧张就尿频,真奇怪啊。” 说完,这人没走两步竟他妈又要去尿。 我只觉这人一天到晚不是在尿就是在尿的路上,根本没个正型。 我懒得理他,径直往前走。 在这几年的相处里,我们也算风里来、雨里去,打打杀杀都只能算做日常吃饭,但仍旧是黑社会里孤立无援的小底层。 说实话,我挺急的。 所以我迫切地希望能够辅佐丁青混出个什么名头,但那货虽然挺接受我的安排,但我和他的一些行事风格,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异。 毫无意外,我和他都是那种做事比较狠绝的人。 只是在这基础上,他还是比较信奉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的原则,简称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算事。 而我不同,我则是能动手,就绝不废话的一个人。 没一会儿,这人终于在尿完后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还喜欢对着我傻笑。 来到一店铺门外停顿,瞧着他从身后的裤子里掏出用纸包着的砍刀。 对于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我们早就习以为常,所以他仍旧会用习惯性的语气问我,“办完事,干什么去呢?” 我猛吸了一口手里的那根烟,懒得回复,几乎和他同时将手里的累赘给抛到地上,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战斗。 颇有气势地打开门,因为他站在我的前面,我看不到屋里是什么状况。 但他很快就退了出来,一脸故作自然地看着我,最后竟在我意想不到的目光中,佯装平静地向外走,“走吧,好多人......” 天知道我在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娘的有多无语。 老子他妈陪你打打杀杀这么几年,就是为了现在一看到对面人多就跑的? 我心里顺不了这个气,不但没跟着他懦弱地离开,反而一鼓作气就掀开了那张玻璃门。 好家伙...... 我承认,在看到里面一下子站起来一屋子男人拿着武器的时候,我是有那么一瞬间,是被震慑住的。 但只要一想到努力了这么几年还是收效不大,心里强烈的那种不甘便还是驱使着我,在一咬牙一闭眼后,豁出去的我就直接拿起了武器,冲进里面就是和他们一顿干! 而原本已经走远的丁青,在发现我像个疯子一样地冲进去后,他也干脆顾不了这么多,再度打开门,拿起他的大砍刀,凭着我和他之间义气以及那股子一不做二不休的冲劲,便也很快地加入到了战斗之中。 这是我一向了解他的——只要我肯上,他就不可能弃我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