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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悔教夫婿觅封侯 (第3/3页)
,李云昭从未见她笑得这样畅快:“好,好!贞观伊始,群臣曾有霸道王道之争,终是我阿耶力排众议,实行王道仁政。”她本来为昭昭规划的也是这一条道路。 唯尧、舜、周、孔之道,以为如鸟有翼,如鱼在水,失之则死,不可暂无耳! 她笑完后,抚摸着李云昭的长发:“我们还不能和袁天罡撕破脸,你若想救李存勖,不可鲁莽,要听我的。瞒天过海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我已经很娴熟了。” 李云昭藏身在离焦兰殿不远的假山中,远处传来几下猫头鹰的夜啼。她听老人说夜猫子啼叫是在数人的眉毛,要是让它数清楚了就要死人了,于是把头埋在膝盖间。 焦兰殿的乐声戛然而止,她的心随之提到了嗓子眼,知道这是镜心魔动手了。 寂静下来的夜里,她听见假山上有节奏地敲了三下,正是李明达和她约定的暗号,忙低头钻出。李明达一手提着统一的伶人面具,一手用长袖遮住涂满油彩的脸,嘴里连珠箭一样快速道:“他身上中了二十三剑,除了镜心魔那两剑我没法做手脚,其他的我都运劲荡开,没让他们捅到要害,放心,连肾都没捅到。我给他塞了颗保命丹在嘴里,护住心脉,会让他陷入假死状态,但性命无忧。你赶紧去把他带走,剩下的事我来处理,现在我先找个地方洗洗脸,这油彩黏糊糊脏死了。” 她挡着脸走出几步,又想起什么倒退回来,踌躇问道:“那个……他身上有什么隐蔽的伤疤或胎记之类的么?我怕假货入殓时被识破。” “……左肩胛骨上有一处箭伤。”李云昭回忆了一下,发现李存勖打仗身先士卒,但身法了得,还真没受过什么重伤。 “好。” 李云昭仓皇地同手同脚走入焦兰殿,跨过台阶时险些绊了一跤。她跪坐在地上,长袍的下摆站满了未干涸的鲜血,那样的触目惊心。 娑婆美到刺目,凄冷艳绝似蛊。若倒在这里的是她的仇家,她也许还会觉得此情此景凄美哀艳,可以入画。 可是,这个满身鲜血、气绝前绝望不甘地朝龙椅伸手的青年,是她念兹在兹的人啊。 她颤着手指搭在李存勖颈间,还是温热的,可她胸中郁结的一口气怎么也吐不出来。她好痛恨袁天罡,为了他的宏图伟业,便让天下不得安宁。杀伐,反目,离分,也是诸侯间的常态了。 可他所做的一切,值得么?正确么?李星云不愿为帝,他又何必强人所难?又何必断绝他人称帝的机会? 明明这个世道,这个天下,总是离不开君主治理。这个皇帝不是李星云,还可以是别人。 她想抱一抱伤痕累累的爱人,又怕让他伤上加伤。到最后,她只有握住他的指尖,坚定地一同触到了那张明明近在迟尺的龙椅。 她低头吻了吻那张低入尘埃仍干干净净的面容,哽咽承诺道:“你的愿望,我会帮你实现的。” 她的愈发蓬勃的野心,是以爱人的鲜血做养料的。 为什么这里是23剑?旺仔两剑,八个伶人刺了三次,其中混进去的公主是借位,没真捅,老演员了属于是。 女帝把星云当朋友,但并不会因此觉得他就适合当君王了。女帝王道,星云霸道,子凡天道,大家各行其道,都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