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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1/2页)
。旻宇怎能不高兴,事实再次证明他果然是幸运的。秦炀已经好多年没来北京了。长安街的车还是那样川流不息,南锣鼓巷还是那么热闹非凡。两人一下飞机安顿好,就去了鼓楼大街。钻进那家知名的京味小吃店,一口气点了大半桌炒肝,卤煮火烧,炸咯吱,还有驴打滚、豆汁、焦圈等各种京味小吃。喝豆汁对旻宇来说是跟挑战吉尼斯一般艰巨的存在。“我宁可吃臭豆腐!”旻宇啜了小半勺,实在无法下咽。“再喝一口,你以后每天喝一口,不到一个星期肯定就爱上了。”秦炀又舀了一勺递过来。旻宇惊恐的连连摆头,打死也不喝。旻宇第一次来这家店吃老北京小吃的时候就被秦炀骗着喝过一次。时隔几年,再次尝试,还是无法忍受。那焦黄酥透的被誉为豆汁绝配的焦圈倒是不错。豆汁——还是算了吧。吃完老北京小吃,满嘴的大蒜味。秦炀恶心的朝旻宇哈气,旻宇哗啦啦往他嘴里塞了好几颗口香糖。因为是冬天,后海的湖结了冰。路边的杨柳光秃秃的,胡同里的三轮车叮铃铃的摇着车铃,吆喝着骑过银锭桥。“想不想坐三轮车游胡同?”旻宇兴致高昂。“不想,我想走路。”秦炀坚决反对。他的肚子现在真的好撑,恨不得步行绕几圈什刹海消消食。旻宇每次都这样,这也要尝那也要吃。结果每次都各吃一点然后就全仍给他了。他能说他其实也很讨厌豆汁那种可怕的饮品吗?!两人沿着湖边行走。冰冷的风刮着面,仿佛脸上裹了层冰。旻宇鼻子冻得通红,秦炀伸手捂了捂他的脸,竟真有种冰化开般的温柔触感。他们在南方的过冬衣服根本无法抵御北京的冰雪天气。晚上两人去商场买衣服。旻宇一向对逛街没耐心。尤其是那些人流密集的商业街他最讨厌。因不流通而浑浊的空气,各种街摊食品混杂串味的气味,陌生人之间的身体交叉接触,还有店面促销的嘈杂叫卖声。所有的这些都让他觉得万分头疼。秦炀自然是知道他这脾性,可是商场可以选择人相对偏少的高档商场,但旻宇对试衣服也一样没有耐心。偏偏秦炀就喜欢看他试衣服:黑色让他显得尊贵而彬彬有礼,白色让他显得文雅而大方,黄色让他朝气蓬勃,蓝色让他清新如脱尘,绿色让他生机盎然,紫色使他郁郁深邃......无论是哪一种样子的旻宇,都让秦炀倾心着迷。高档品牌商店的导购员总是特有眼力,打从秦炀和旻宇一进门,第一眼首先看到的就是两个靠得极近的肩膀,然后就是两人左手无名指上的同款戒指。两人的关系不言而喻。像她们做这一行的,什么样的情侣没见过。头发秃的只剩两三根的老头,照样挽着年龄比当自己女儿都嫌小的漂亮妞儿一路秀恩爱。也有大姐大似的富婆,像老佛爷似的由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殷勤伺候着,笑得花枝乱颤,满脸甜蜜。像秦炀和旻宇这样年龄身材气质都如此登对的简直就是来拯救她们的眼睛来的。旻宇试了一下一眼看中的羽绒衣。码数刚好,也很暖和。嗯,很满意。“就这件吧。”如果这个时候导购员直接开心的拿了衣服去开单,然后欢笑着对客人说欢迎下次光临,那这个导购员绝对不是一名优秀的导购员。显然,今天秦炀他们遇到的是一名优秀的导购员。这位用现代